徵選對象:教育機構或政府機構單位人員。
稽核觀察員申請作業
申請人填妥並簽署「稽核觀察員申請表」,並檢附照片、畢業證書影本、資安/個資相關教育訓練課程之證書或上課證明影本、資安/個資專業證照之影本,採郵寄或自行送達至 (40227)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中興大學 計資中心 資訊科學大樓104室「教育機構資安驗證中心」。
稽核觀察員之徵選審查
凡符合下列稽核觀察員之能力與經驗者,經教育機構資安驗證審查委員審核後,即可成為稽核觀察員。
- 教育機構或其他政府部門之資訊/個人資料管理業務相關單位任職之人員
- 大專畢業以上學歷
- 在資訊技術或管理/個人資料管理方面至少具有2年的全職實務職場經驗
- 完成「教育體系資通安全管理規範說明課程」
- 完成5天資訊安全/個人資料管理制度稽核訓練,並經測驗通過者
教育機構資安/個資稽核觀察員申請資料下載
- 教育機構資安/個資驗證稽核員能力與經驗規範
為確保稽核人員(含主導稽核員、稽核員、稽核觀察員)具備充足稽核技能,提供驗證服務,特訂定本要點。 - 稽核觀察員申請表(V2.0)
檢附照片、畢業證書影本、資安/個資相關教育訓練課程之證書或上課證明影本、資安/個資專業證照之影本。 - 服務單位長官推薦函(WORD)(PDF)
- 各階段稽核人員任務清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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